檢送113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傳海報及電子檔各1份,請協助於貴單位網站、FB粉絲專頁、LINE群組、電子字幕機等管道廣為宣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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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兼資訊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4-01 09:18:09  點閱:15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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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「113年使用牌照稅」託播訊息如下:
(一)託播期間:1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
(二)託播內容:113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,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,請如期繳納,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。
二、為加強宣導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,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/主題服務/宣導專區/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「彰化縣地方稅務局」YouTube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。